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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不得超过三层

发布日期:2014-05-26  来源:新华网  作者:ahprint
核心提示:据悉,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包装作了明确规定。目前石家庄市场过度包装仍然存在,尤其是部分酒品、茶叶,以及化妆品,包装层数均有超过三层的现象
 日前,从石家庄市质监局获悉,为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减少资源消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将重点对生产和销售月饼、酒精饮料(白酒、红酒、黄酒等)、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等商品进行检查。

  据悉,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包装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保健食品、化妆品不得超过50%,它们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此外,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但记者走访发现,目前石家庄市场过度包装仍然存在,尤其是部分酒品、茶叶,以及化妆品,包装层数均有超过三层的现象。

  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商品包装计量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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