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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家火电造纸企业已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商报全媒体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全部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有11家火电、造纸企业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

   日前,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全部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有11家火电、造纸企业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这意味着我省火电、造纸行业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开启“一证式”管理时代。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以前的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有关负责人说,“新版排污许可证是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持证企事业单位需严格按证排污并自证守法。”
 
  据了解,2016年5月,我省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启动了石化、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排污许可相关技术难题,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6底,完成了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申报与核发的试点工作,为后续排污许可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经验。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省着力从试点工作转向全面开展核发阶段,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全面梳理清楚各企业的“产污-治污-排污”全流程,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今年4月7日,我省向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发出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自此我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迈出新步伐。
 
  我省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一证式”环境管理有何构想?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将立刻开展证后监管工作,对企业依证排污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把排污许可证制度建成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管理效能的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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