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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印刷复制“内资”亮剑滚动督查第一季②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内资”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6号)要求,总局印刷发行司联合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总局质检中心、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问题、深入基层、办案示范、落实责任”的原则,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第一季滚动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内资”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6号)要求,总局印刷发行司联合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总局质检中心、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问题、深入基层、办案示范、落实责任”的原则,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第一季滚动督查工作。

  3月6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印刷发行司吕楠、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高海天、质检中心信君、科印传媒陈哲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在安徽省六安市就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六安市皖艺印务有限公司、六安市光明印务有限公司、六安市成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凯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督查组对2017年以来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最后,督查组召开情况反馈会,向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在企业进行检查

情况反馈会现场

  督查发现的“内资”问题如下:

  1.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未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分别向应由出版单位出版的系列丛书《2016年中共蚌埠大事件年编》《邮苑漫笔》、期刊《皖西医学》核发准印证。

图为“内资”《2016年中共蚌埠大事件年编》

图为“内资”《邮苑漫笔》

图为“内资”《皖西医学》

  2.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的一次性“内资”《淮上春秋》未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图为一次性“内资”《淮上春秋》

  督查中发现好的做法如下:

  六安凯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出版物印刷企业,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制度”,抽查的多种出版物、“内资”均能及时提供样品和相关手续。

图为六安凯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图为六安凯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六安凯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印验证相关材料

  田森副主任在反馈督查情况时,充分肯定了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印刷复制“内资”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各项监管工作部署有力,特别是落实周慧琳副局长“四个一批”的指示要求决心大、动作快、效果好,近两年全面开展“内资”督查整治工作,共注销135家连续性“内资”,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管理目标。他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印刷复制“内资”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二是履行职责使命、落实督查任务。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核查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对印刷企业,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制度”,堵住监管漏洞;对“内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人员资质关、内容审读关、质量评估关、印企资质关、换证审核关,确保认识到位、导向明确、标准统一、职责清晰。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边检查、边办案、边培训、边宣传,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滚动监管长效机制,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舆论环境。此外,他还强调,在做好监管的同时,要深入分析本地印刷业发展态势和问题,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工作,按照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聚焦印刷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印刷业现代化经济体系。

  第一督查组还就两天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与安徽省局及执法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督查组将继续跟进有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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