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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债务骗法院 两家包装厂上演“瞒天过海”终被抓

发布日期:2019-06-27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有这样一个词儿,叫做“打假官司”,法律术语称“虚假诉讼”!而在包装行业,也出了这么两个“打假官司”的事,可谓是奇葩!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台州全市首批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其中2家包装厂上榜,分别是玉环包装有限公司、台州市轩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涉虚假诉讼罪的参案人员均已落网并获处罚!
 1、台州市轩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为了逃避债务

老板员工合谋一场大戏

傅雄智系台州市轩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老板,因经营不善,该公司濒临破产。

傅雄智召集员工开会,决定让林斌等16人以公司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0余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实际上,公司只欠了12余万元工资。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拖延偿还公司的其他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审查后认为本案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罪,遂将案件移至公安机关侦查。

处罚:

判决该公司犯虚假诉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傅雄智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林斌等16人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二至四个月不等,缓刑四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至四千元不等。

2、玉环包装有限公司

虚构抵押合同再骗法院调解书

他们自食其果

玉环人郭奇奎经营一家包装公司,但因经营不善,拖欠他人借款180万元。

这时,他得知有人愿意以300万购买厂房,于是和林皓峰合谋虚构向林皓峰借款120万元的事实,并由林皓峰拿虚构的房屋抵押合同向法院申请调解,从而骗取厂房的优先受偿权,将厂房进行拍卖获得钱款。

后林皓峰被公安传唤问话,郭奇奎也主动自首。

处罚:

判处被告人郭奎奇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林皓峰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接下去,他们还将受到以下限制:

1、如果他们再次到台州法院诉讼,电脑将自动识别并向承办法官进行自动提示、自动预警,促使承办法官对他们的案件进行重点审查;

2、当他们再次诉讼时还能享受法院提供的同等诉讼服务?不存在的!无论是诉讼费缓减免,还是申请司法救助,还是申请网上立案等“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便民措施,法院都将说“NO”!

3、他们的虚假诉讼情况将被抄送给发改部门、人民银行等征信管理机构,并根据主体的不同还会被抄送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纪委监察委、党委组织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等。

意不意外?震不震惊?害不害怕?

再来了解一下

那么哪些人会被纳入这个名单呢?

虚假诉讼失信人范围

因虚假诉讼行为已被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处理、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既包含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案外人,也包含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诉讼代理人。

科普小链接,何为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

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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