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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该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该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红星新闻注意到,《办法》明确,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
 
  欢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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