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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中西部九省包装印刷项目可享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ahprint  浏览次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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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2013年第1号令,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该目录自6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2013年第1号令,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该目录自6月10日起施行。

  该目录包括全国22个省(区、市)鼓励产业条目。其中印刷包装类条目有3种: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海南9省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列入;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4区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列入;辽宁省将金属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制造列入。

  广电动漫类条目有3种:云南、湖南、海南3省将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列入;海南将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列入;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4省将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列入。

  两部委公告称,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该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该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该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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