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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2亳州年鉴》印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1  来源:http://www.ahprint.com  作者:安徽印刷网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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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编号 :BZCG[2012]155号 现就中共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2亳州年鉴》印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项目编号 :BZCG[2012]155号
现就中共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2亳州年鉴》印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询价内容、及技术要求:《2012亳州年鉴》,1500册,具体内容及要求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供应商资质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6)具有该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3、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4日下午5:30分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8月27日下午3时30分。
4、报名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录亳州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bzztb.gov.cn),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亳州市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系统会员制的通知》;(3)会员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5、投标保证金:500元(现金)。
6、集中采购机构: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36800 电 话:0558-5123066、5130899(传真)
联 系 人:许建华、雷洋
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中共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2亳州年鉴》印刷采购项目
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中共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2亳州年鉴》印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配置要求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编号:BZCG[2012]155号
二、项目需求:
《2012亳州年鉴》 规格:210X285(mm)
1、封面用纸特种纸 注:《2012亳州年鉴》文字烫金,衬板使用2mm以上纸浆板;
2、环衬用纸金东太空梭157g哑粉纸(彩色印刷);
3、内页彩插用纸157g进口铜版纸(彩色印刷)页数48P;
4、内文用纸80g金东双胶纸(双色印刷)页数340P;
5、装订:锁线平脊装订(注:精装);
6、印数:1500本
7、厂方负责文字排版,彩页设计。
注:要求带样书。
其它说明:(1)、该项目控制价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5.25万元),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谨慎报价,如超出控制价,予以废标。
(2)付款:交货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告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署的“投标报价表”(见附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承诺书、服务方案、措施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一次性书面报出所有货物的单价和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
4、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在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开标时间前递交给采购方。报送方式:送达。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2年8月27日下午3时30分在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五、废标条款及无效投标: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评标及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
七、订立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及说明;
1、定义:供方,指本次采购的中标人;需方,指本次采购标的使用单位;采购方,指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2、交货: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物品完好运抵交货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验收:供方完成于货物相关的运输、交货后,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
4、付款: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5、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6、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协商不好,由招投标中心调解;若调解不成,由财政部门进行解决;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项目联系人:许建华、雷洋
联系电话:0558——5123066、5130899(传真)
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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