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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雷霆出击,18家原料企业涉嫌价格垄断被罚4.57亿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因为违反《反垄断法》,依法对18家原材料企业处以4.57亿元。而在两周前,媒体公布的企业只有五家,罚款金额也不过1亿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因为违反《反垄断法》,依法对18家原材料企业处以4.57亿元。而在两周前,媒体公布的企业只有五家,罚款金额也不过1亿元。

  这起反垄断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聚氯乙烯树脂(以下使用其英文简称“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到举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即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调查显示,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

  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它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发改委认定,本案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违法行为推高了PVC售价,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相关企业成本负担。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鉴于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18家PVC企业全部受罚,发改委这一次可谓雷霆出击,将涉嫌垄断的企业一网打尽,足见国家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正如一位行业大咖所言,对于利用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有利时机集体哄抬物价的其它原材料行业来说,这个官方通报无疑具有以点带面,敲山震虎的威慑力。其它带病行业再不收手,估计会比pvc这个行业难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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