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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核心提示:11月3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26’城市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钢铁行业限产4个月、焦化限产6个月,重污染期间停产。

  11月3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26’城市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钢铁行业限产4个月、焦化限产6个月,重污染期间停产。铸造业除电、气炉外,全部停产4个月;水泥行业、烧结砖瓦窑、陶瓷、玻璃等停产4个月;有色化工限产4个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更严要求。对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51号),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削减,提升绿色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推动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制品、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以原料替代和过程削减为主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少工业企业VOCs的使用、产生和排放,促进工业企业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助剂的使用量大幅下降,低(无)挥发性有机物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轮胎等产品的比例明显上升。

  1. 实施原料替代

  农药行业。开发绿色农药剂型,加快绿色溶剂替代轻芳烃和有害有机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剂型,支持开发、生产和推广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绿色乳油、微胶囊剂等绿色剂型,以及与之配套的新型溶剂和助剂,严格控制VOCs的使用。

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

胶粘剂行业。加快推广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绿色产品。限制有害溶剂、助剂使用,加快削减步伐。

  油墨行业。重点研发推广使用低(无)VOCs的非吸收性基材的水性油墨(VOCs含量低于30%)、单一溶剂型凹印油墨、辐射固化油墨。

  2. 实施过程削减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在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排放量。采取配备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收集系统等降低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过程中的VOCs排放。

橡胶行业。研发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绿色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或其他绿色油类产品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制造生产过程推广采用氮气硫化、串联法混炼、粉料助剂预分散处理等工艺;再生胶行业全面推广常压连续脱硫生产工艺,彻底淘汰动态脱硫罐,采用绿色助剂替代煤焦油等有毒有害助剂。

  包装印刷行业。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油墨、上光油、润版液、清洗剂、胶粘剂、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鼓励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逐步减少凹版印刷工艺、干式复合工艺。

  制鞋行业。帮面加工推广采用热熔胶型主跟包头、定型布等材料;帮底粘合工序鼓励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研发应用粉末胶粘剂;限制有害溶剂、助剂使用。

  合成革行业。重点推进水性与无溶剂聚氨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和聚烯烃类热缩弹性体树脂,替代有机溶剂树脂制备人造革、合成革、超纤革。

  家具行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推广应用VOCs含量低的水性漆,鼓励“油改水”工艺和设备改造;软体家具企业推广应用水性胶粘剂。

汽车行业。涂装环节推进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广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高效涂装工艺和先进智能化涂装设备。内饰件鼓励采用绿色胶粘剂等材料以及火焰复合、模内注塑等工艺。

  二、主要措施

  1. 编制项目计划。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认真做好本辖区“2017-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表格见附件)的编制工作,于11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节能处。

  2. 推进项目实施。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以项目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削减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跟踪调度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绩效。每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省经信委节能处。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列入“2017-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实施完成的项目,我委将在项目资金安排时予以优先考虑。各地也应利用现有资金加大对VOCs削减项目的支持。

  联系人:节能处 余硕硕,电话:0551-62871859 ,电子邮箱:yushuoshuo@ahjxw.gov.cn。

  附件:2017-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2017-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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